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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烈(1915年10月20日—2001年8月19日),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少将,江西省萍乡市丹江村吴家湾人。1927年参加了安源煤矿工人罢工、安源保卫战和护厂斗争,1930年5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,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。参加了土地革命、抗日战争、解放战争、抗美援朝战争等。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。
1924年,随父亲离开家乡到安源谋生。同年入安源路矿俱乐部夜校读书,受到革命思想教育和熏陶。
1925年,到安源煤矿电气锅炉处当童工,参加中共领导的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和安源工人罢工斗争。
土地革命战争时期,历任班长,中国工农红军总前委特务队排长、队长,国家政治保卫大队大队长,闽西独立团团长,国家政治保卫团营长,国家政治保卫局科长兼保卫大队大队长,师参谋长等职。参加了中央苏区一至五次反“围剿”作战和二万五千里长征。长征途中,负责护卫中央纵队和中央的年老同志,出色地完成了保卫党中央、中央军委的任务。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,他率部参加了直罗镇、甜水铺、山城堡、横山、定边、盐池、东征、西征等战役和战斗。
1927年,参加了安源煤矿工人罢工、安源保卫战和护厂斗争。
1929年,加入工人自卫队。
1930年4月,参加中国工农红军,先后任红三军第七师第十九团第一连战士、班长。5月,加入中国共产党。7月,任党小组长。9月,任红军特务队支部委员。10月,任中国工农红军总前委特务队排长、连长。
1931年6月,任国家政治保卫大队大队长。
1932年3月,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保卫局保卫大队大队长。
1933年8月,在红军学校学习。同年12月,被选为中华苏维埃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。
1934年7月,任国家政治保卫团第一营营长、团总支委员。参加中央苏区第一 、第二、第三、第四、第五次反“围剿”作战和中央红军长征。
1935年1月,任国家政 治保卫局科长兼保卫大队大队长。到达陕北后,1935年11月,任红十五军团第七十八师第二三二团参谋长、党总支委员。
1936年4月,任红十五军团第七十八师参谋长。参加直罗镇、东征、西征战役。
抗日战争时期,吴烈任中央警卫教导大队大队长、中央警备团团长兼政委兼延安北区卫戍司令员,为保卫党中央、保卫延安、保卫陕甘宁边区的安全做出了贡献。
1937年9月,进抗日军政大学第三期第一大队第一队学习,任区队长。
1938年3月,任中央警卫教导大队大队长、党总支委员。
1941年5月,任中央警备团团长兼政治委员、军政委员会书记、延安北区卫戍司令员。11月,入延安军事学院高级干部队 学习。
1945年4月—6月,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延安杨家岭中央大礼堂举行。吴烈既肩负着会议警卫任务,又作为中央直属机关选举的候补代表参加了大会。作为中央警备团团长兼政委、大会警卫处负责人,吴烈采取对外严密控制、对内加强警卫、要害部位布置双警戒等措施,构成严密的警卫网。
解放战争时期,吴烈任军分区副司令员、军分区司令员、师长、中国人民公安中央纵队司令员等职,率部参加了热河、辽西、新立屯、锦州、辽沈、杨村、平津战役。
1945年11月,任冀热辽军区热东军分区副司令员、中共热东地委委员。
1946年8月,任热河军区热南军分区司令员、中共热南地委委员。同年12月,任热辽军区乌丹(二十二)军分区司令员、中共乌丹(二十二)地委委员。
1947年8月,任东北民主联军(1948年1月改为东北野战军)第八纵队第二十二师师长。
1949年3月,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第四十五军第一三三师师长 、军党委委员。率部参加辽沈、平津战役。
1949年5月,任华北军区平津卫戍司令部独立第二○七师师长、党委委员,公安纵队第一师师长、党委书记。
新中国成立后,历任中央军委公安部队参谋长,总参谋部警备部副部长,北京卫戍区司令员,中国人民公安部队副司令员兼参谋长,第二炮兵第二政治委员,武汉军区政委、副政委,北京军区副政委兼北京卫戍区政委,北京军区顾问(大军区正职待遇)等职,为部队的革命化、现代化、正规化建设贡献了力量。
1950年9月,任中央军委公安部队参谋长、党委委员。
1950年10月,任公安部队司令部党委书记。
1951年9月,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参谋长、党委委员。
1955年7月,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参谋长、党委委员。
1957年8月,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警备部副部长。
1959年1月,任北京卫戍区司令员、党委第二书记。
1961年9月,入高等军事学院速成系四班学习并兼班主任。12月,任中国人民公安部队副司令员兼参谋长、党委副书记。
1966年7月,任军委第二炮兵党委副书记。
1967年10月,任军委第二炮兵第二政治委员。
1969年10月,任军委第二炮兵党委第二书记。
1975年2月,入中共中央党校第四期理论读书班学习。 4月,任武汉军区政治委员。8月,任武汉军区副政治委员、党委常委。
1977年9月,任北京军区副政治委员兼北京卫戍区政治委员、党委书记。12月,任北京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。
1979年11月,任中共北京市委常务委员。
1983年8月,任北京军区顾问(大军区正职待遇)。
1985年7月,离休。
是江西瑞金苏维埃代表大会代表,中国共产党第七届全国代表大会代表、第九届全国代表大会代表,第三届、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。
2001年8月19日,因病医治无效,在北京逝世,享年86岁。
1955年,被授予少将军衔。荣获二级八一勋章、二级独立自由勋章、一级解放勋章。
1988年,被中央军委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。